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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1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查調結果已上傳至iCare系統

學生事務處 / 吳語若
有效日期:2021/11/10 ~ 2021/11/30
家庭年收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 級距通知 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助學金-年收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級距通知(含不通過通知),請有申請的同學至大葉iCare-弱勢助學補助系統http://163.23.1.93/sa_wb/iqm/index.jsp,查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第一階段結果查詢查看年收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的級距。 注意事項: 1、申請同學如對財政部所查核的年收入級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等級距(含不通過通知)的結果有疑慮者,請同學至全省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(非戶籍地也可)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『包含申請人及關係人(含父、母親)之清單,無論有無收入皆須申請』,於110年11月22日(星期一)下午5點前持相關證明至學務處生輔組找吳小姐,屆時未提出疑慮者,視同財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無誤,事後不得要求級距更改。 2、申請同學如要取消申請弱勢學生補助,亦請於110年11月22日(星期一)下午5點前至學務處生輔組洽吳小姐,告知需取消申請補助,未告知者,視同要申請補助。 3、如有疑問或任何問題,請速洽行政大樓1樓生輔組或電洽(04)8511888分機1184吳小姐洽詢。也煩請告知身旁有申請的同學此項訊息,謝謝! 備註: 1、申請個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財產清單,須持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(影本)及印章,如需代為申請其他關係人(如父母親)之清單,須持有關係人之身分證正本(影本)、印章及委託書,前往全省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,前往時請先致電詢問攜帶資料是否齊全。 2、此次通知僅提供家庭年收入、利息、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,不包括是否獲得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補助,因教育部規定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,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(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、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、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)者,不得再申請弱勢助學計畫之補助,若有重複申請時優先核給順序依教育部來函規定辦理。 3、補助學金: 第一級(30萬以下) 補助35,000元 第二級(超過30萬~40萬以下) 補助27,000元 第三級(超過40萬~50萬以下) 補助22,000元 第四級(超過50萬~60萬以下) 補助17,000元 第五級(超過60萬~70萬以下) 補助12,000元

聯絡資訊

聯絡人:吳語若
eMail:wj@mail.dyu.edu.tw
連絡電話:(04) 8511888 轉 11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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