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應屆畢業生重要公告》有關應屆畢業生證照相關申請作業期程,最遲須於110/6/30(五)前提出申請。
學生事務處 / 陳美伶
有效日期:2021/06/04 ~ 2021/06/30
應屆畢業生及符合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相關申請作業期程,最遲須於110年6月30日(五)前提出申請。
(一)證照獎勵金:已考取證照可至i-care線上提出申請,如尚未取得證照資料,系統可先檢附成績通過證明,待取得證照後再將墊子檔寄回系上備存。
(二)考照報名費:申請本項補助者,須檢附申請表、收據正本及心得表,繳交至職涯發展中心辦理。
(備註:報名費收據品項須開立【證照報名費】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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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:陳美伶
eMail:lynnchen@mail.dyu.edu.tw
連絡電話:(04) 8511888 轉 12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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