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教育部公告校園停課標準及流程
學生事務處 / 黃雅萍
有效日期:2020/03/18 ~ 2020/05/31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教育部公告校園停課標準及流程
◎教育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學校停課標準如下:
(1)有1位學生或教師列為確定病例,其所修(授)課課程停課。
(2)有2位以上學生或教師列為確定病例,該校停課。
(3)倘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診案例時,學校應立刻停止各項大型活動。
◎校園停課處理流程:
(1)學校如有【確定病例】,會由地方衛生單位或疾病管制署人員進行疫情調查,針對相關人員依據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進行相關健康管理措施。
(2)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,學校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(如停課天數、對象)。並應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。
相關網址: https://www.cdc.gov.tw/Category/QAPage/GBubBXM_fybbqX2Z39WzA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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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絡電話:(04) 8511888 轉 1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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