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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僑生暨港澳生舊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

國際暨兩岸交流處 / 洪誼琳
有效日期:2017/09/11 ~ 2017/10/05
依據大葉大學僑生暨港澳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(摘要)辦理: 一、獎助學金之申請資格如下: 學士與碩、博士生舊生: (一)大學生就學滿兩學期,每學期至少修習16學分,且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 (二)碩士生就學滿兩學期,每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,且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。或依據前一學年之學術研究(研究成果及論文發表)表現而定,並由指導教授出具書面說明。 (四)申請者每學期操性成績需達80分以上,且無懲戒記錄。 二、獎助學金補助金額如下: 學士舊生與碩、博士生採以下分級方式: 第二級:兩學期學雜費與住宿費之總額減免,另加新台幣四萬元(限博碩士生或博碩士班申請者申請)。 第三級:兩學期學雜費與住宿費之總額減免。 第四級:兩學期學雜費與住宿費之總額的二分之一減免。 本獎助學金金額以學年度計算,於每學期期中考週核發當學期之獎助學金。住宿費補助以實際入住金額為主,最高補助金額以不超過四人房之金額為標準。 ●本獎學金發放之金額及名額,得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學生人數彈性調整。獎學金申請案件需經本校「境外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」會議審查決議通過後,始予發放。 ●凡符合申請資格港澳僑舊生,請下載申請表或至國際處辦公室領取申請表,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,於9月28日(四)下午4:00前交至本校國際暨兩岸交流處。 ●逾期申請者,視同放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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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:洪誼琳
eMail:carrie@mail.dyu.edu.tw
連絡電話:(04) 8511888 轉 17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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