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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」第三階段徵件事宜

國際暨兩岸交流處 / 游春華
有效日期:2017/06/21 ~ 2017/07/19
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」第三階段徵件事宜 一、申請補助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: 1.18歲至30歲具中華民國籍青年,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; 2.具流利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語言之 聽說讀寫能力者; 3.每個申請單位所推薦人選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,且應考慮申請青年日後是否可能續留在申請單位、非政府組織。 二、深度研習範圍及期間: 1.參與觀察:至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以觀察員身分參與計6週以上 ,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(含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執行過程、夥伴關係、募款方式建立夥伴關係)。 2.體驗學習:於前6週參與觀察期結束後,需停留當地 5至 10 天,以田野觀察方式了解當地社會人文,並分析比較當地社會現象。 三、本計畫第三階段徵件提案之企劃執行期間為106年9至11月,須於106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 四、教育部補助額度:每人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台幣15萬元。 五、歡迎同學踴躍提案申請,並請於106年7月19日前將提案送交本處辦理審核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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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:游春華
eMail:f0566@mail.dyu.edu.tw
連絡電話:(04) 8511888 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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