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安檢合格攏是假?!KTV惡火害命後 學者呼籲導入第三方代管監控

公關事務暨校友服務處 / 李桂媚
有效日期:2020/12/08 ~ 2033/12/31
ETtoday 報導
報導日期:2020/12/08
【ETtoday / 社會中心 / 台北報導】 台北市錢櫃林森店在今年4月發生大火,不幸奪走6條人命,重大公安事件燒出營業場所的消防安檢問題,北市政府消防局在事後大動作展開消安檢查,政府和民代也都說要檢討改進相關制度,更拋出修正《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強制管理業者不得任意關閉消防設備,避免釀災。事故發生超過半年,大葉大學消防安全學程兼任教授何岫璁呼籲,業者動態違規難以稽查,建議導入防災監控系統,透過第三方訊號代管,不僅可維護公共安全,也提升行政效率。 在正常情況下,發生火警時,消防受信總機會發出巨大警示聲,且連動區域廣播警報系統,透過警鈴聲響通知民眾盡快疏散,然而,錢櫃林森店惡火悲劇卻被踢爆5大消防安全設備全被關閉,包括排煙、灑水、消防警報、住警器及廣播都被關掉,與電梯施工有關,才導致嚴重傷亡;對此,台北市議員游淑慧、徐巧芯、羅智強等人曾召開記者會,針對特殊營業或公共場所提案修改《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。 游淑慧認為,在檢查時打開火災授信總機,一走就關掉,她相信這是業者的常態性作法,因為她自己也曾在KTV遇到警鈴響,服務生解釋是誤響,關了警報系統就好;因此,她提出兩點具體建議,火災受信總機必須加入自動連線機制,從遠端連線24小時監控,只要出現訊號異常,監控人都會看到警示,另多加一道功能,人為關閉或機器故障,都應該即時確認,即使業者關閉,仍會啟動;其次,應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,當火災發生感應時,自動通報消防機關。 事實上,消防署早於民國90幾年時就有相關指導綱領,特殊場合應優先裝置119火災通報裝置,不過該建議僅列優先指導,未強制執行,消防法也沒有規定與裁罰,在錢櫃林森店大火事件後,《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》已研擬修訂增加第14條。而北市府亦邀請專業委員成立檢討會議,何岫璁受邀參與會議時特別有感觸,他說,政府人力資源有限,不可能隨時確認所有營業場所的消防系統實際使用狀況,導致常常發生店家在安檢後關閉火警警報、撒水系統或避難器具被遮蔽,甚至防火門上鎖、防火區劃破壞等動態違規。 換言之,即使場所屢次安檢和稽查合格,恐怕也不算真的安全,消費者可能身陷「檢查合格」但防護空窗卻不自知。「如果有第三方管理機制,業者的消防總機被關掉就會被記錄,還有哪個業者敢隨便關閉?」,何岫璁認為透過第三方訊號代管機制,透過遠端監控火警受信總機等消防安全設備,可望遏止業者僥倖的「偽合格」心態。 何岫璁指出,歐美國家已有運用第三方管理的經驗,透過第三方管理進行訊號的記錄、儲存、統計分析,再傳給消防主管機關,方便就法規政策進行管理,也能降低火災預防管理的人力和資源負擔;前端做好建築物的防災監控管理,將消防設備訊號送到官方的資料庫,當火災發生時,就能做到科技救災,協助消防主管機關在救援時掌握現場狀況,啟動排煙設備、分配救援人力,作為救災決策時的輔助,可提高效率,搶救更多寶貴的生命,降低災害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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