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萬噸廢棄玻璃纖維遭棄置中部 業者交保、掮客收押
公關事務暨校友服務處 / 李桂媚
有效日期:2020/10/07 ~ 2033/12/31
中國時報 報導
報導日期:2020/10/07
【中國時報 / 記者謝瓊雲 報導】
有合法廢棄物清理許可的桃園市長松工程公司,受委託處理多家廠商的環保纖維事業廢棄物,卻未將收取之玻璃纖維進行處理再製,反而透過曲姓環保掮客與混凝土廠福盈建材,將對環境有危害的上萬噸玻璃纖維任意棄置中彰投郊區廠房、土地;彰化地檢署5日發動搜索,45歲曲男聲押禁見獲准、37歲顧姓負責人30萬元交保,其餘涉案業者均請回。不法獲利檢方仍在清查中。
彰檢調查,長松公司受託以每噸2千元至3千元費用處理玻璃纖維,卻未依合法再利用程序處理,反勾結不法營造業者,簽立虛偽的買賣與運輸合約,以合法處理機構掩飾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犯行,向環保機關不實申報;實際上卻將對上萬噸玻璃纖維碎片,透過簡姓男子棄置、掩埋或回填於郊區土地或閒置廠房。
上萬噸廢棄的玻璃纖維粉碎塑料,陸續被棄置在彰化和美、二水、台中市外埔區、和南投縣草屯、名間等郊區廠房或土地。其中,外埔區有2處空地遭棄置數量最多,引發當地居民反彈抗議,因而向環保局檢舉。由於玻璃纖維已經遭破碎成為細小碎片、粉末,吸入時恐造成喉嚨、肺部等黏膜不適,近距離接觸時也會引發皮膚發炎,參與搜索的檢警調與環保官員幾乎全戴上口罩,還有人戴上N95防護,減緩不適。
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,檢方獲報中投多處空廠房、空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,引發居民抗議並向環保單位檢舉,指派檢察官陳宗元組成專案小組偵辦;5日聯合桃檢、中檢等檢警調和環保主管單位,出動27名檢察官、總計216人次大規模搜索16個處所,傳訊、拘提30多人到案說明。
檢警調查中發現,另有2家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,也以類似手法模式,賺取廢棄物處理費牟利。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曲姓環保掮客、長松公司羅男、福盈公司顧男和清運業者簡男等6人涉違反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諭知顧男30萬元交保;其中曲男罪嫌重大,具有串供、滅證之虞,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,其餘4名被告無羈押必要請回。
大葉大學工學院院長李清華表示,玻璃纖維一般為玻璃纖維或玻璃纖維樹脂的統稱;前者破碎後呈現細小針狀如粉塵,去化管道為付費送回玻璃廠燒熔再製,另外目前也可加在混凝土中,作成低強度混凝土,作為公共工程管溝回填之用,一樣需要付費委請混凝土廠處理。
李清華說,以環氧樹脂包覆的玻璃纖維可以增加材料強度,廣泛用於電腦主機板等物品,若再有電焊鉛、錫或電鍍銅等重金屬,任意棄置廢棄物,對環境、土壤和人體的危害就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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